一、总体情况
2019年,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党的十九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市场监管系列重要论述,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五公开”要求,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我局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监管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及时公布重点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行政处罚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责任分工明确,机构制度健全
1.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集中领导,分工负责,牵头办理,协调推进的工作原则,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三级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组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副组长按照市局领导分工职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负责,成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机关办公室,市局机关办公室主任兼任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督促落实、工作协调、资料收集、汇总上报等日常工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坚持“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我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变更)该信息的科室(单位)负责该信息的公开。
3.严格落实“三审”责任制。要求各科室(单位)对拟公开的信息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 “三审”责任制(①信息制作人初审;②科室(单位)负责人复审;③分管领导审批)进行审查。确保公开发布的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无涉密信息上网、无严重错误发生。
4.根据《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设置的职能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局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公开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方便公众查询我局政府信息,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从主动公开的情况看,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95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13条,依申请公开0条。门户网站公开信息650条,微博公开信息1358条,微信公开信息987条,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信息238条,四川政务服务网公开信息814条。2019年网站访问量38684人(次),注册用户数3019个,办件量4151件。我局与达州日报、达州电视台、消费质量报,中国食品安全报等传统媒体建立合作,抢占媒体阵地,创新开发新兴媒体,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和总局、省局以及市委、市政府微博微信新媒体功能,发布食品药品、民营经济发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动态、工作信息、消费警示等,让公众最大程度知晓食品药品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在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宪法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中,面向城乡居民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让公众学习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和政策法规,掌握正确选用食品药品及常用识假辨假方法,促进公众建立科学的食品药品消费理念,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药品监督,努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2.信息公开渠道。
我局各科室(单位)可以通过政府网站(包括市局门户网站、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等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热线、领导信箱、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务信息。将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域名:scjgj.dazhou.gov.cn)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目前市局门户网站栏目建设正在进一步完善中,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不断也在不断提升。
3.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我局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了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科室(单位):(1)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形成的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2)特别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政策要及时公开,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方便群众及时获取并充分理解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政策文件的起草科室(单位)要切实履行政策解读工作的主体责任,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3)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及处置结果等。对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对重大舆情回应不及时、不主动、不准确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予以问责。
4.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运用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务公开及时有效。确保没有因政府信息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群众投诉或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5.强化专项行动信息公开。
重点做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医疗器械整治、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春雷行动2019”、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户外广告监管等专项行动信息公开,提高监管透明度。
6.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按照国家总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指导各县(市、区)局严格按照细则要求,对符合公开条件的案件通过网站进行公开。通过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公开,强化了监管数据结果的运用,提高违法者违法信用成本。
7.及时公布各类产品抽检信息。
8.及时公布各类通知公告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确定科技与宣传科和行政审批科为我局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机构和窗口。受理机构和窗口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后在2个工作日内递交办公室,办公室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后按公文流程及时转交相关业务科室(单位)具体承办(并按办结时间要求规定承办科室办结时间),承办科室(单位)在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结后在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反馈办公室进行回复。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为我局依申请公开的网上受理窗口。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前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及办理程序正在建设中,待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升级建设完成后再进一步完善。)
(四)强化监督问责
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度缓慢、工作不落实、对群众满意度低的科室(单位)进行大力整改。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拒不纠正、压案不查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和顶风违纪者,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收费情况
目前均未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目前均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13 | 13 | 13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26 | 323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63 | 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702 | 34 | |
行政强制 | 0 | 30 | 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 | 16419299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栏目版块建设不够健全,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信息质量仍需提高,依申请公开栏目建设及程序有待完善,各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强化,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水平有待加强。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深入推进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信息平台建设。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细化落实。
三是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办复工作。
四是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我局原达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微信公众号、原达州市工商行政管理新浪微博因机构改革合并应予以注销,但因原达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达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账户注销等原因,导致微信公众号、新浪官方微博难以注销,我们及时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报告了相关注销情况,并申请上级部门协助我局办理相关注销事宜。目前我局正在及时更新并积极办理注销。
(二)由于我局是新组建的单位,原达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达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基础数据难以查询,因此今年年度报告报表数据不能体现出2018年的基础数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