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主管单位 达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出版 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室
地 址 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
电 话 0818-3091434
邮 编 635000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小水电清理整改专项工作组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19〕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指示精神,根据《水利部等四部委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和《省水利厅等五厅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小水电清理整改专项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成员名单

  长:王全兴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晓华  市水务局局长

  员:郭兴全  市水务局副局长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然气办主任

    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肖劲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蒋太仁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市林业局副局长

庞启来  通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张顺超  达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万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黄冬冬  宣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宁小礼  大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徐远航  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黄橹洁  开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水务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由李晓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郭兴全同志兼任副主任。

二、职能职责 

(一)工作组职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职责。作为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辖区内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统筹开展辖区内小水电的问题核查、综合评估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组织制定和认真落实一站一策整改方案,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委托第三方评估、生态修复、合法退出等清理整改工作和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等日常监管工作。

(三)市级有关部门职责。按照职能职责和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对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开发审批手续的合法性以及具体问题的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三、其他要求

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按照统一要求8月底前全面完成县级综合评估工作。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此项工作对全市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各县要成立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细化落实任务,强化资金保障。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推进清理整改工作。同时工作中要注意保障电站业主的合法权益,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争取理解和支持。要做好风险评估与预防工作,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社会稳定。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819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