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 类别 | 事项名称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 | 公开形式 | 公开对象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
机构 信息 | 机构概况 | 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人事科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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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依据“三定”方案及职责调整情况确定的本部门最新法定职能 | ||||||||
领导简介及分工 | 领导姓名、工作职务、工作分工 | ||||||||
内设机构 | 内设机构名称、职责、办公电话 | ||||||||
直属机构单位概况 | 直属机构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办公电话 | ||||||||
政策 文件 | 法律、法规 | 市场监督管理涉及公司、农业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电子商务、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广告、合同、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产品质量、计量、特种设备、标准、认证认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等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7号) | 政策法规科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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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 | 市场监督管理涉及公司、农业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电子商务、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广告、合同、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产品质量、计量、特种设备、标准、认证认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等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 ■全文发布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8-2374030 | |||||
政策 文件 | 其他政策文件 |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制定或以市市场监管局名义制定的政策性文件。本部门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市局各科室(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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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文件 | 政策文件解读 | 政策文件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文件起草科室是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由文件起草科室或制发科室负责解读工作,多个科室联合起草、联合发文的,由牵头科室组织负责解读工作,其他科室配合。政策文件的解读材料、解读方案,应与政策文件同步进行。应解读的政策文件,包括三种类型:1.行政规范性文件。2.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但具有管理公共事务作用,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广泛知晓,或专业性强的主动公开文件。3.除以上两种类型外的其他文件。由文件起草科室自行确定是否解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政策文件起草科室(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 ■全文发布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8-2374030 |
规划 | 规划计划 |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科室制定的比较全面长远的发展计划,是对未来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工作的考量,设计未来整套行动的方案。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以及各项工作计划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 市局各科室(单位)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全文发布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8-2374030 |
动态 | 工作动态 |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及各项工作时事新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 市局各科室(单位)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8-2374030 |
统计 | 统计数据 | 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 市局各科室(单位)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全文发布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8-2374030 |
会议 | 重要会议 | 不涉密的各项重要会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 承办会议科室(单位)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全文发布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8-2374030 |
人事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文件及招考录用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人事科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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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申请情况 | 企业登记申请、变更、注销、撤销、备案登记 | 申请指南(包括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及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示范文本、相关表格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 行政审批科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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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申请情况 |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备案登记受理情况 | 受理状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7号修订) | 行政审批科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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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申请情况 | 办理结果 | 核准状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 行政审批科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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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出质申请登记情况 |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撤销、注销登记 | 申请指南(包括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及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示范文本、相关表格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行政审批科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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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申请情况 | 办理结果 | 核准状态 |
| 行政审批科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全文发布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8-2374030 |
广告发布登记 | 广告发布登记相关事项 | 准予广告发布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广告发布登记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 | 行政审批科、广告监督管理科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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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信息 | 年报 | 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4号、《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 信用监督管理科、及各相关职能科室(单位 |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2.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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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信息 | 异常名录企业 | 企业名称、注册号、列入日期、列入事由。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2号《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4号、《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 信用监督管理科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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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信息 | 严重违法企业 |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 |
| 信用监督管理科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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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信息 | 抽查检查信息 | 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包括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等8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4号 | 信用监督管理科、及各相关职能科室(单位)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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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信息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行政处罚内容、决定机关名称、处罚决定日期、公示日期、备注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4号 |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综合执法支队、及各相关职能科室(单位)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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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品牌信用 | 质量管理 | 全省宏观质量管理方面的重要决策、管理内容、政策规定、监管程序和监管结果等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 | 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及各相关职能科室(单位)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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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建设 | 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质量人才队伍建设、服务质量信息、设备监理相关通知、公告,家用汽车产品等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落实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 | 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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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有机产品认证方面的重要管理内容、政策规定、监管程序、监管结果和相关通知、公告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 | 知识产权科、计量与认证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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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体系 | 企业质量信用信息方面的重要决策、管理内容、政策规定、监管程序、监管结果和相关通知、公告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 | 信用监督管理科、及各相关职能科室(单位)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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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要求,围绕本局的“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及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对需公开的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等有关质量信用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 | 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与认证科、标准化科、及各相关职能科室(单位)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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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监管 | 产品质量监督 | 产品质量监督方面的重要决策、管理内容、政策规定、监管程序、监管结果等事项和相关通知、公告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 |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抽检监测科、及各相关职能科室(单位)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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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等质量监督信息。 | |||||||||
有关缺陷产品召回相关信息。 | |||||||||
质量技术监督基础工作 | 计量 | 计量监管方面的重要决策、管理内容、政策规定、监管程序、监管结果和有关通知、公告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 | 计量与认证科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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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比对计划及结果、计量检定人员注册和计量标准的名称、建标单位等信息。 | |||||||||
质量技术监督基础工作 | 标准化 | 国家、地方标准化法律法规、规划、指导意见、规范性文件等。标准化监管方面的重要决策、管理内容、有关通知、公告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 | 标准化科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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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计划、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 | |||||||||
地方标准发布公告、地方标准废止公告、地方标准目录。 | |||||||||
地方标准全文。 | |||||||||
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征集计划、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 | |||||||||
认证监管 | 认证认可监管方面的重要决策、管理内容、政策规定、监管程序、监管结果和有关通知、公告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 | 计量与认证科、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特检所、市检测中心、及各相关职能科室(单位)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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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机构 | 与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技术机构相关的重要政策、监督管理机构目录、技术机构目录等信息。 | ||||||||
技术服务 | 质量基础设施与技术服务方面的重大政策、目录等信息。 | ||||||||
食品方面信息 | 食品风险预警交流与提示 | 消费提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安全抽检监测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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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抽检信息 | 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其他重要信息发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安全抽检监测科、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综合执法支队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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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召回 | 全国食品、特殊食品召回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安全抽检监测科、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综合执法支队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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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数据查询 | 食品生产许可证查询平台、公示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行政审批科、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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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食品数据查询 | 特殊食品生产许可证查询平台、公示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行政审批科、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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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许可 | 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企业集团、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广告发布登记,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样机试验), 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 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保健食品广告审批, | 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受理时间、办理结果、联系电话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21年本)》 | 行政审批科、及各相关职能科室(单位)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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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处罚 | 对经营者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处罚;对经营者明知是仿冒知名商品而销售行为的处罚;对政府及所属部门限制竞争行为的建议及对被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处罚;对商业贿赂行为的处罚;对经营者虚假宣传行为的处罚;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处罚;对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处罚;对经营者销售商品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的处罚;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处罚;对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处罚;对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处罚;对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处罚;对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处罚;对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处罚;对拒绝接受依法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处罚;对知道或应当知道属于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或者为以假充真的产品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处罚;对未取得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或违反食品安全法向未取得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处罚;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的处罚;对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处罚;对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的处罚;对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处罚;对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处罚;对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的处罚;对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处罚等597项涉市场监管职能的行政处罚内容信息 | 权力类型、权力名称、设立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程序、监督电话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21年本)》 |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综合执法支队、及各相关职能科室(单位)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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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强制 | 对视同歇业企业的营业执照和公章进行收缴;对需要认定的公司营业执照临时扣留;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查阅、复制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可以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对有证据表明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列入目录产品进行查封或者扣押;对涉嫌非法生产、销售军服或者军服仿制品进行查封、扣押;对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时的相关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进行扣押、有关场所进行临时查封;对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场所进行查封;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营业执照进行暂扣;对相关企业与直销活动有关的材料和非法财物进行查封、扣押;对涉嫌直销行为的有关企业责令暂时停止有关的经营活动;对涉嫌传销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责令停止相关活动,并查封、扣押涉嫌传销的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等资料以及涉嫌专门用于传销的产品(商品)、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财物,并查封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进行查封或扣押;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物品进行查封或扣押;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的物品进行查封或扣押;对涉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 、生产工具进行查封或者扣押;对垄断行为相关证据进行查封、扣押;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的查封或扣押;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的危险物品的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的查封;对有证据表明属于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列入目录产品的查封或扣押;对涉嫌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其他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棉花以及专门用于生产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棉花的设备、工具的查封或扣押;对未经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合格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封存;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或者存在严重事故隐患、能耗严重超标的特种设备,流入市场的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对涉案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场所、设施或财物的查封的特种设备实施的查封、扣押;对涉案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财物的扣押 | 每一项行政强制的权力类型、名称、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21年本)》 |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综合执法支队、政策法规科、及各相关职能科室(单位)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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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确认 | 动产抵押登记 | 权力类型、名称、责任主体、责任事项、监督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21年本)》 | 政策法规科、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综合执法支队、及各相关职能科室(单位)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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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裁决 | 企业名称争议裁决 | 权力类型、名称、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21年本)》 |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登记注册科、及各相关职能科室(单位)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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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检查 | 合同监督检查;拍卖监督检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检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涉嫌违法活动场所检查;当事人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生产、销售活动场所检查;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涉嫌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设备执法检查;商标(含世界博览会标志、奥林匹克标志、特殊标志)侵权活动场所、有关物品检查;涉嫌从事违法广告活动场所检查、广告发布单位抽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无照经营场所检查;传销场所检查;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检查;扰乱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监督检查;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核查;旅游市场监督检查;汽车(二手车)市场监督检查;商品交易市场监督检查;网络交易市场监督检查;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检查;涉嫌垄断行为经营者的营业场所或者其他有关场所检查;对食品的日常、专项、飞行监督检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企业以及核查人员、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的相关活动,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棉花、纤维制品、茧丝、毛绒、麻类等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对计量实施监督检查;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对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对商品条码实施监督检查;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对能效标识的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 每一项行政检查的权力类型、名称、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21年本)》 | 各职能科室(单位)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全文发布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8-2374030 |
行政 奖励 | 对向执法机关检举、揭发各类案件的人民群众,经查实后给予的奖励;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 每一项行政奖励的权力类型、名称、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21年本)》 |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综合执法支队、及各相关职能科室(单位)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全文发布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8-2374030 |
其他行政权力 | 企业有关事项备案;特殊标志使用人书面使用合同存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监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格式条款监督;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抽样人员考核;社会公用计量器具标准考核;计量标准考评员核准;企事业单位计量器具检定授权;计量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检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考核;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C标志);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验并公告结果;缴销许可证或撤销、撤回许可;责令召回或停止销售问题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使用的原料已经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保健食品备案;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建网站交易备案;食品小作坊备案;食品小经营店备案 | 每一项其他行政权力的权力类型、名称、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21年本)》 | 各职能科室(单位)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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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事项 | 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每一项服务事项名称、设立依据、服务对象、行使层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21年版)》 | 注册登记科、信用监督管理科、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及各相关职能科室(单位)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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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公开事项 | 征求意见 | 达州市市场监管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 办公室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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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信息 |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财政预算、财政决算、“三公”经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预算法》 | 计财科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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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 | 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计财科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全文发布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8-2374030 | |
政府采购与招投标 | 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更正事项、投诉处理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 | 计财科、参与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的科室(单位)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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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 计财科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全文发布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8-2374030 | |
其他 | 其他 |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其他应公开的资金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计财科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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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 公共服务 | 公共服务事项是由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设定,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要求,为其提供帮助或者办理相关事务。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的审批服务、管理服务等公共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行政审批科、及各相关职能科室(单位)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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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 |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营业执照办理、行政事业收费等各项便民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行政审批科、及各相关职能科室(单位)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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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人大建议 |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大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制度、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复函、人大建议工作总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 | 办公室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全文发布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8-2374030 |
其他 | 政协提案 |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复函、政协提案工作总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 | 办公室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全文发布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8-2374030 |
项目 | 重大项目 |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重大项目建设承办科室(单位)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全文发布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8-2374030 |
应急 | 应急管理 |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协调应急科、及各相关职能科室(单位)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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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 办公室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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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公开的范围,2.公开的方式,3.目录编排体系。(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申请方式,2.《申请表》填写要求,3.受理流程,4.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5.收费标准。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标准按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收取。(三)监督举报:1.举报地址,2.举报电话,3.举报地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 办公室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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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依申请公开指南 | 依申请公开指南包括:1.申请方式,2.《申请表》填写要求,3.(三)受理流程,(四)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五)收费标准。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收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 办公室、各相关职能科室(单位)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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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其他需要公开事项 |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 市局各科室(单位)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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